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上)

课程适用学员:总部技术岗从业人员;监管干部;协会员工;居间人;一般从业人员(期货公司);一般从业人员(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非从业在职人员;期货子公司在职人员

1.0学时 总时长:00:44:41 学习有效期: 365 天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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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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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爱军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确定下来。本讲课程介绍了意识形态的基本含义和功能,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