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下)

课程适用学员:总部技术岗从业人员;监管干部;协会员工;居间人;一般从业人员(期货公司);一般从业人员(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非从业在职人员;期货子公司在职人员

1.0学时  总时长 :00:38:17 学习有效期: 365 天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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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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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文昭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本课程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详细解读。

【课程大纲】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内涵

(一)人民民主专政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三、全面发展协商民主

四、积极发展基层民主

五、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总评:5.0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