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人的法律地位与居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课程适用学员:总部技术岗从业人员;监管干部;协会员工;居间人;一般从业人员(期货公司);一般从业人员(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非从业在职人员;期货子公司在职人员

0.5学时  总时长 :00:31:01 学习有效期: 365 天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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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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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青云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兼职担任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委员、深圳期货同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

期货居间人的法律地位与居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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